督导办
发布时间:2017-06-10    浏览量:16686次  

督导办职责范围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坚持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 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2、 向学校及教务科反馈教学基本信息和教学条件、教学保障的信息。

3、 督导、检查各专业课程是否按照我校教材管理有关规定,选择使用优秀或适用教材。

4、 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听课、调研、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评价任课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水平。

5、 随机抽查教案和学生作业、试卷,评价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态度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6、 随机抽查实验(习)的开设情况、学生的操作能力以及实验(习)报告的完成质量。

7、 审核各专业教学计划,督促检查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建议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

8、 参与学校有关的评优和评审工作。

9、 受学校的委托,完成与教学检查、评优和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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