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发布时间:2017-06-10    浏览量:17180次  

工会职责范围

学校工会在校党委、上级工会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职责如下:

1.负责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2.制定每学期工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工会小组工作,检查总结工会工作。

3.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经常听取职工意见。

5.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把工会办成"教工之家"。

6.协助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排除教职工后顾之忧,搞好生活困难补助,参与调解民事纠纷的工作。

7.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会财务和财产。

8.教育培养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吸收新会员,接转会员关系。

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 版权所有  |  ICP备案号 :鄂ICP备170124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