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文明志愿者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量:17028次  

一、交通文明志愿者工作职责

协助交通执勤民警宣传交通文明;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主要要是对行人过横道线遇红灯站在路边或横道线上等候,不走人行道、间红灯及非机动车遇红灯超越停车线、人行道上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二、交通文明志愿者执勤规范

(一)形象规范

志愿者着装应保持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按规定戴志愿者帽、着志愿者马夹,佩戴统一的胸卡或吊牌,手持交通文明宣传小旗帜。

(二)站位手势规范

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时要求:当遇红灯停车时,应以立正姿势站在非机动车停车线旁的人行道上,面侧侧向停车的非机动车,手臂前平举执旗,绿灯亮起时,手臂侧平举以示通行。

对行人进行管理时要求:当遇红灯时,应以立正姿势站在人行道侧,面侧向等候通行的行人,手臂前平举执旗;绿灯亮起时,手臂侧平举以示通行。

(三)语言规范

使用普通话和统一宣传用语。

1、劝导、纠正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非机动车遇红灯超停车线时,请讲:“同志,为了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请您退到停车线线后。谢谢!”

(2)当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时,请讲:“同志,人行道上是不能骑车的,为了行人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2、动导、纠正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行人遇红灯,站在路边或横道线上等候时,请讲:同志,为了您的安全,请您退到上街沿。谢谢!

(2)当行人遇红灯,横穿马路时,请讲:同志,现在是红灯,请不要横穿马路。谢谢!

(3)当行人过马路未走横道线时,请讲:同志,请走横道线。谢谢!

三、志愿者十不准

1、在岗期间发短信、打电话;

2、在岗期间离岗;

3、上岗迟到、早退;

4、态度生硬、表情僵硬;

5、在岗期间与其他志愿者聊天;

6、站姿态不正,有损志愿者形象;

7、蹲坐、袖手、背手、手叉腰、插兜;

8、在岗期间嚼口香糖、吸烟、吃零食等行为;

9、缺乏主动、消极怠工;

10、做与上岗无关的事。

四、交通文明志愿者执勤注意事项

(一)志愿者应当树立城市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市民中倡导文明交通、共建交通文明。

(二)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服从路口交通执勤民警的统一指挥,遇有工作疑问时,应请求执勤民警的帮助。

(三)志愿者执勤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民警维护交通秩序,不迟到、早退、不打手机、不背包,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上岗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

(四)志愿者执勤期间,遇交通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故意抵触,语言偏激,应注意不要与对方激化矛盾;若对方有推操或故意殴打等过激行为时应主动避让,寻求现场民警的支援和保护;现场无民警的,应立即打电话报警。

(五)志愿者在执勤期间,遇违法行为人不听民警劝阻或阻碍民警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的,应协助做好劝阻工作,注意观察事态发展,主动协助收集证据,寻找现场证人,事后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六)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执勤民警:如路口没有执勤民警,一且有交通事故、治安案件、人员受伤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

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

创建文明单位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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