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4年度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9634次  

2021级同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和(襄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2024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七类人员”)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校将开展2024年度(2021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补贴对象及申报材料

1.贫困残疾人家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详细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上直系亲属的残疾证。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详细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建档立卡手册完整复印件(备注:建档立卡手册丢失,需县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证明)。

3.城乡低保家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详细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民政或社会救助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社会救助证(低保证或社会救助证内页有近两年内的年检记录,发证机关是县以上民政部门或社会求助部门的印章)、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详细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5.社会孤儿:《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详细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县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

6.烈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县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的证明材料。

7.残疾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本人残疾证。

二、补贴标准

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800元×80%=1440元)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资料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8月15日。

3.咨询电话:0710-3821632

 

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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