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
发布时间:2017-06-10    浏览量:16996次  

保卫科职责范围

保卫科在分管付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业务上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

1.教育师生员工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特、防盗、防火、防自然灾害的事故。

2.负责学校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刑事犯罪活动,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把治安保卫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案件的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侦破案件工作,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一切事宜。

4.负责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

5.做好掌握控制"重点人物",后进分子,做好建档立卡和资料积累工作,对"重点人物"要经常了解情况,掌握动向,积极进行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6.配合公安部门负责收缴非法自制的枪支弹药、匕首等凶器以及淫书、淫画、黄色录音、录像制品,及有关部门通报禁用物品。

7.加强对门卫的领导,充分发挥门卫人员在维护校内部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8.建立治安联络队伍,及时掌握治安动态,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 版权所有  |  ICP备案号 :鄂ICP备170124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