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06-10    浏览量:17282次  

教务科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全面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制定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

3、制定或审批各种教学工作计划:如教学进度计划、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师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提高教学质量计划、教研组活动计划、教学实验计划、教学实习计划、观摩教学计划、教师进修计划、实验实习场所建设计划、教材教具和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教学仪器齐备及工具材料的添置计划等。

4、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准备好实验、实习、电化教学所需的设备、仪器、工具和材料,以及教材、图书、教具、挂图和各种教学管理工作的表格、薄(册)等,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5、根据学校的教学需要,择优选聘教师任课,对新教师、改任学科的教师和聘用教师组织进行试讲,并根据试讲的效果决定是否聘用,安排好各个班级的课程表和任课教师的授课时间表。

 6、督促、检查各种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如检查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课后小结、教学日志、教学进度等。

 7、组织教师听课和观摩教学,开展课堂教学评定活动,交流教学经验,探讨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8、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学生填写评教表格,作为改进教学工作的参考。

9、负责学生各种考试或考核的考核工作,做到"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登分";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

10、负责全校学生各门课程的成绩管理,配合学生科做好"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工作。

11、负责全校教研教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上级的教改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12、负责全校教师含兼职教师和聘用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与日常管理。包括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学业务考核和工作量核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等级评定及教学职称的评定与聘任工作。

13、负责全校实验、实习、电化教学与图书资料等场所的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和实验、实习、电化教学等所需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的采购、使用、保养、安全与环境卫生等。

14、按照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各专业学生的校内实习、实验以及部分专业校外实习的联系落实工作。

1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种上岗证书的考试或考核等。

16、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做好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同时进行分析和研究,为改进学校管理工作提供原始材料和依据。

17、负责学校教学业务的内外交流及联合办学单位的教学业务联系、协调、检查与监督。

18.负责教师工作量核定教师教学有关津贴的计算、申报和发放工作。

19、负责教学和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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