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职责范围
学生科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指示与学校决议,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2.协助分管校长指导班主任和工青团开展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
工作,并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检查班级工作,组织班主任工作评比。
3.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4.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
5.负责领导学生会工作,成立以学生会成员为主的学生会各部,实施学生自我管理模式。指导学生会每天坚持检查教室、寝室、食堂纪律和各班卫生状况,并公布结果,每月举行一次全校性的文体活动,并指导兴趣小组,坚持每周自主开展活动。
6、针对全校带有倾向性的学生思想和不良行为,每个月举行一次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形式不限。
7、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室、橱窗和黑板报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
8、管理学生寝室纪律和卫生。
9、对学生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审批。
10、负责建立学生档案,办理发放学生管理的各种证件。
11、负责学生操行评定和奖惩工作。
12、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及时反馈学生信息。
13、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