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03    浏览量:17141次  

1教师备课制度

1)任课教师必须有全学期的教学计划和课时教案。

2)备课要做到四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

3)备课必须写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教案应为课时教案,不准把几课时内容写在一份教案上。

4)教案的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所授课的类型和结构、教学方法、时间分配、作业、教具、板书及教学过程。

5)教案必须认真编写,不得草率,应坚持超前一周备课。

2教案检查制度

1)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始时应备好至少两周的教案,开学时由教研组长检查。

2)学期之中,任课教师备好的教案应超前一周。学期末任课教师必须有全学期的教学计划和课时教案,以备检查。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每学期检查教案两次,做好记载,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科备案。

3教师上课制度

1)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准时上课,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2) 不得无故不上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到教务科调课。

3) 不得无故迟到,教师应在打上课铃前五分钟到教室,按时讲课,不允许讲与课程无关的事和内容。

4) 教师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提前下课。

5) 教师讲课时间不能会客,不打(接)电话,不得随意外出。

6) 不准随便把教学课改为自习课(辅导课除外),不准随便换课,若确实需要应先向教务科报告。

7) 教师上课时,不准侮辱、体罚学生。

8) 教师要注重仪表,上课时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进教室不能抽烟。

4作业批改制度

1) 每一次都应给学生布置适当的作业,作业应着重于基础训练题,难易程度适中,份量饱满。

2) 对作业格式,完成时间等方面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3) 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课堂作业应全收全改,课后作业要定期检查和批改,对作业中的错误不能只简单地打“×”要从不同途径指出错误原因,并纠正其错误。

4) 要做好作业批改记录。

5体育教学工作制度

1) 体育教师必须按照体育课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认真备课,写出教案。上课时按体育课的“开始、准备、训练、结束”四个环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时间分配。

2)上课前要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按时上课,认真讲解和辅导。做好示范动作,注意安全保护,防止事故发生,不得提前下课,不能在课程进行中放任自流。下课前应做好本节课的讲评,下课后清理好场地,归还体育器材。

3)体育课不仅应对学生进行知识、技能、技巧训练,还必须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体育道德教育,培养学生严格的纪律和坚强的意志,教师应为人师表。

4)体育成绩的评定,应按教学大纲的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考核,把考试和平时成绩结合起来进行评定。

5)认真制定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开展“达标”活动,组织好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学校各种运动队的训练。“两操”必须打好考勤。

6) 认真组织好平时的多形式、多项目的单项比赛,以及班级之间和校际之间的比赛。

7) 管好体育运动器材。购置体育器材应根据体育经费预算,做到计划开支、物尽其用。建立健全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帐物相符。严格领借手续,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8)做好体育器材、场地等的维修和保养,做好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体育课所需器材的正常使用。

 

6考试制度

1)、目的:通过考试可以检查学生的学习、技能掌握情况以及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最终实现学校的教学目标。

2)、职责:

1、任课教师负责单元测验。

2、教务科负责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

3、校长负责对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作毕业鉴定,并签发毕业证书。

3)、工作程序:

1、测试的原则和方式

(1)测试要坚持基础知识考查与基本能力考查相结合的原则

(2)考试主要采取闭卷考试、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2、单元测验

①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在某一单元授课完毕后进行。

②单元测试试题由任课教师根据需要确定。

③单元测验一般用小测验的形式随堂进行。

④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评卷。

⑤任课教师评阅后,应做出评估分析、以调整下一单元的教学。

3、期中考试

①期中考试由教务科组织进行。

②期中考试的目的是教务科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教学情况。

③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负责出题。

④期中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⑤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负责评卷。

⑥评卷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交教务科进行评估分析。

5期末考试

①由教务科在主管校长的组织下进行。

②目的在于向学校提供对教学管理的评估及对学生评定的依据。

③考试由教务科制定《期末考试安排表》。

④考试后由教务科统一组织任课教师评卷,任课教师将评好的试卷上交教务科备查。

⑤评卷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交班主任进行汇总,班主任负责填写《湖北省技工院校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并与成绩汇总表一起交教务科进行评估分析。教务科将评估分析结果报主管校长。

7补考制度

1) 期末总评成绩有科目不及格者及经批准未参加期末考试者,在下学期安排一次补考。

2)补考工作由教务科组织实施。

3)补考课程试卷由教务科组织任课教师出卷。

4)参加补考的学生,成绩通过者记为60分;缓考学生参加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计。

5)学生顶岗实习之前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可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6) 经补考后有不及格者,视科目多少,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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