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7-08-03    浏览量:16946次  

培训工作管理规范 1培训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市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市劳动就业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自觉遵守《襄阳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学时按《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开展学校职业培训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10)、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培训学员的学籍档案归档工作。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负责培训学员学习、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2培训招生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严格按培训教学计划,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合格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3、学员管理制度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习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科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4、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习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5、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6、培训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7、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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